台商「鷺城廣場」安寶公司的總投資額人民幣12億餘元,相當於新台幣55億餘元,於2004年開始挖地基,地下二層已經完成,預計興建52層樓,包含地上50層、地下2層,總面積達13.1餘萬平方公尺,約近4萬坪,「鷺城廣場」未來建成之後,價值高達人民幣39億餘元。此案位於福建省廈門市火車站的正右方,堪稱當地的地標,價值連城,未來完工之後,將成為廈門市區的第一高大樓,如同台北的站前新光三越大樓,是具有指標性的建築物。「鷺城廣場」原本預計在3年之內完工,但是,2005年大陸企業建明公司又將「鷺城廣場」項目賣給了廈門元利源公司,受害台商林啟文強調,「這明顯是一地兩賣的背信行為」。
林啟文列舉台商「鷺城廣場」案的八大不公、不義事證如下:
一、 台商土地遭侵占,大陸無法無天:福建高級法院對台商「鷺城廣場」廣場投資案的項目用地「保全裁定書」保全期間,實施強制執行,但是廈門中級法院藐視這項訴訟保全,台商派駐工地人員被迫強制驅離,擅自讓方公司建明公司接管工地,侵占台商土地資產,顯示廈門中級法院知法妄法,大陸高一級法院的查封行動,被下一級法院操弄,無法無天。
二、大陸法院不理睬,台商上訴抗告無門:台商「鷺城廣場」糾紛案向大陸最高人民法院申請上訴,最高法院不理、不睬、不回應,拖了兩年之久,台商申訴無門,台商抗告無門。
三、大陸不肖官員用盡手段,掩飾不合法判決:針對台商「鷺城廣場糾紛案」,大陸國台辦召集北京最高人民法院、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廈門中級人民法院、福建省台辦、廈門市台辦,要召開協調會,企圖以協調會,掩飾不合法判決。
四、大陸法院黑幕重重、欺壓台商:大陸法院體系黑暗至極,台商鷺城廣場糾紛案經過廈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終審定讞勝訴,對方公司建明公司向大陸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告,造成台商在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的終審勝訴,被強行撤銷,審判不公,漠視台商權益。
五、大陸藐視法學權威論證,被不肖法官玩弄:大陸重量級民法、商法、行政法的權威學者專家,針對大陸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認定,其事實和適用均有法律錯誤,確實有證據,應當依法糾正。但是針對此案,大陸最高人民法院始終置之不理,代表司法不公,大陸漠視法學專業,不尊重法學權威,中國大陸號稱依法治國,給不肖法官玩弄股掌之中。
六、涉及福建「遠華案」,大陸難以解決:台商「鷺城廣場」糾紛案中,訴訟的對方公司建明公司是福建「遠華弊案」重要成員,建明公司負責人許明良曾因「遠華案」入監服刑,惡勢力龐大, 操控司法,以致司法不公,大陸難以解決處理,衝擊兩岸經貿關係的發展。
七、 重要證據被隱埋:廈門市工商局年檢資料,顯示對方公司「一地兩賣」的交易事證,造成法院因此誤判台商違約,損失慘重。
八、重要證據被歪曲:大陸最高人民法院對於大陸企業建明公司「一地兩賣」的真實證據不予採認。
有關台商鷺城廣場糾紛案,林啟文表示,大陸重量級民法、商法、行政法的權威學者專家,對於大陸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認定,其事實和適用均有法律錯誤,確實有證據,應當依法糾正。但是針對此案,大陸最高人民法院始終置之不理,顯示司法不公,大陸漠視法學專業,不尊重法學權威,大陸號稱依法治國,卻讓不肖法官玩弄股掌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