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2/11/292.公司名稱:雷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2年11月29日召開臨時董事會重要決議摘要如下:(一)擬出售台中土地及廠房予三商美邦人壽股份有限公司,金額2.98億元並向其租回案。(二)研擬活化雷虎寧波遠東工業城土地資產案。(三)經營決策管理委員會組織章程案。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