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檢察官表示,起訴書中並沒有寫到什麼「絞肉洞」;法官也表示未在起訴書中看過「絞肉洞」這個名詞,要求公設辯護人再跟被告溝通。
陳佳富被控殺害胞妹、醃頭棄屍,經嘉義地檢署依殺人、詐欺取財、偽造文書等罪起訴,嘉義地方法院今天召開第2次延押庭。
庭訊時,陳佳富向法官表示,他家衣櫥的血跡是警察滴的;隨案查扣的背包裡發票也不是他家的,「絞肉洞」也不是他家的。
對於陳佳富提出的「絞肉洞」一詞,不僅讓法官、檢察官摸不著頭緒,辯護律師也表示茫然,因為從未聽陳佳富講過什麼「絞肉洞」。
法官請陳佳富講清楚一點,但陳佳富表示,「就是起訴書裡寫的『絞肉洞』啊!」不過,法官、檢察官都表示,起訴書裡並沒有「絞肉洞」這個詞。
陳佳富還押後,辯護律師表示,他與陳佳富已建立信任關係,但從未聽他講過「絞肉洞」,今天是第一次聽到。
辯護律師表示,他要求陳佳富要多看起訴書,有可能是陳佳富看錯或理解錯誤,將起訴書中證人所述曾在排水管中發現絞肉,誤為「絞肉洞」,關於這點他會再與當事人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