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方法院裁定書指出,馬總統在亞洲現代美術館開幕活動的演講中,紀姓及黃姓女大學生手持標語,意圖衝進演講舞台,遭維安人員攔阻,另一名劉姓女大學生則在會場外叫囂,並散發傳單,3人都被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
台中地院法官審理認為,憲法保障公共議題之言論及請願的自由,3名女大學生的行為並不構成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此外,3人現場的抗議也並未引發出席人員的躁動,且馬總統的致詞也沒有受到任何影響,因此難以認定是「藉端滋擾」,因此3人都不罰。
台中地方法院裁定書指出,馬總統在亞洲現代美術館開幕活動的演講中,紀姓及黃姓女大學生手持標語,意圖衝進演講舞台,遭維安人員攔阻,另一名劉姓女大學生則在會場外叫囂,並散發傳單,3人都被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
台中地院法官審理認為,憲法保障公共議題之言論及請願的自由,3名女大學生的行為並不構成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此外,3人現場的抗議也並未引發出席人員的躁動,且馬總統的致詞也沒有受到任何影響,因此難以認定是「藉端滋擾」,因此3人都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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