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3款1.事實發生日:102/02/262.捐贈原由:為善盡企業之社會責任,促進兩岸經濟發展。3.捐贈金額:新台幣5,000,000元正。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兩岸共同市場基金會。5.與公司關係:關係人。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