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鑑於「自衛隊法」修正案已通過,自衛隊在緊急情況下可登陸其他國家保護海外僑民。因此針對1999年內閣會議決定,自衛隊員到海外僅可攜帶機關槍、手槍和步槍等武器的限制,內閣會議決定修改或廢除。
新方針不規定自衛隊員可攜帶的武器種類,目的在使自衛隊可根據派遣地的治安狀況採取靈活對策。
對於有人擔心此舉會造成攜帶武器的範圍無限擴大,日本政府表示,攜帶武器入境,仍必須事先徵得對方國家同意,因此會受到一定程度限制。
限制一旦廢除,自衛隊前往可能發生恐怖攻擊的國家時,甚至可以動用威力足以擊毀戰車的無後座力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