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昨召開記者會,除譴責鄉代暴力對待醫護人員,並呼籲修法,目前醫院暴力僅依刑法告訴乃論罪,處三至五萬罰鍰,應改列公訴罪、加重刑責,給護理人員安全執業環境。
任職衛福部立台南醫院的公職護理師陳玉鳳,今年八月六日早上在腎臟科門診,有位院外安養中心看護,抱怨病歷傳送太慢,就拿安養照顧紀錄砸她胸口。不久,看護又拿健保卡,在陳玉鳳面前偽造病人委託書,要求代領慢性處方藥,被陳拒絕後,看護開始咆哮辱罵,追進診間內拉扯陳的肩膀和手中電話,院方卻讓該位看護如願領藥回去,政風室則要她自己報警。
她提出申訴,院方卻裁示「加強工作人員服務禮儀與溝通技巧」,人事室還警告,若要院方提供法律扶助,就要公布她的資料,讓社會公評「公僕告病人」究竟對不對。
陳玉鳳多次寫信到衛福部長信箱,回信內容強調護理人員「不宜輕易對病患或家屬興訟,以免病情惡化」。她氣憤說,衛福部這種姑息養奸態度,是否因部長邱文達曾推行戴安全帽政策,覺得護理人員戴安全帽上班就好了?
台南醫院副院長莊佳璋表示,陳護理師在服務態度上有需要檢討處。衛福部說,需找出當時承辦人員,才能評論回覆是否恰當,衛福部支持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