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插兒女肛門 碩士爸判19年

中央社/
12 年前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28日電)桃園縣1名擁有碩士學歷的男子被控多次以筆插兒女肛門,還亂摸女兒胸部。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判男子應執行19年徒刑。

判決指出,常在家裸體的男子被控在民國98、99年間,利用女兒週末到他房間道早安時,藉口要讓女兒胸部長大、改善氣管及管教為由,多次撫摸女兒胸部,

男子並在女兒升小學5年級的暑假,命令女兒趴在他的肚子上,多次親自或喝令女兒以鉛筆、螢光筆等異物插肛門。不僅女兒,連兒子也被他親自或喝令拿筆插肛門。

被害少女最後難以隱忍,99年10月間向導師哭訴,全案因此曝光。

桃園地方法院痛斥,擁有碩士學歷的男子身為人父,竟為滿足獸慾,前後多次對時值稚齡的親身兒女強制性交、強制猥褻,被害人已在心理上留下巨大陰影,認定他172次犯行,依加重強制猥褻、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判處應執行19年徒刑。

高院今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還可上訴。

AI革命進行式
AI革命進行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