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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新:公告子公司-華新(中國)投資有限公司處分大陸地區投資事業股權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11.28 00:00
第二條 第20款1.事實發生日:102/11/28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華新(中國)投資有限公司處分杭州華新電力線纜有限公司部份股權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44.89%股權/不適用/人民幣117,619,225元(暫定)(註1)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杭州華新電力線纜有限公司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美金46,480,000元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不適用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電力電纜製造及銷售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101年:無保留意見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人民幣89,842,052.96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虧損人民幣134,806,842.53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美金41,210,000元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富通集團有限公司/無1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不適用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15.處分利益(或損失):待最終交易總金額確認後公告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1)簽約後10個工作日內支付20%,(2)協議經審批機關批准後10個工作日內支付70%,(3)餘款於103年12月31日後10個工作日內支付/無/無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董事會18.經紀人:無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引進規則夥伴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22.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23.監察人承認日期:不適用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美金784,063仟元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64.27%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28.77%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40.18%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美金769,275仟元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63.06%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28.22%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39.42%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99年:新台幣1,098,591仟元100年:新台幣-1,779,831仟元101年:新台幣 -2,090,471仟元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99年:新台幣0元100年:新台幣923,993仟元(註2)101年:新台幣 0元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35.其他敘明事項:註1:最終交易總金額為103年3月31日標的公司淨資產價值加溢價註2:係投資款收回。註3:標的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每股淨值(A)及每股交易金額(B)填列金額係屬總值(單位為佰萬元),非每股數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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