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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通過 實物銀行入法

中央廣播電台/劉品希 2013.11.28 00:00
行政院會今天(28日)通過「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縣市政府可以結合民間資源,以實物給付的方式辦理社會救助,如此將可更有效利用社會資源,援助經濟弱勢的日常生活物資。

民間推動「實物銀行」,將多餘或即期的實物轉贈有需求的人,獲得政府具體支持。

行政院會28日通過修正「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明定縣市政府可以結合民間資源,以實物給付的方式辦理社會救助,至於救助對象、服務內容與實施方式,則由各地方政府自行決定。因此,未來各縣市除了發放救助金外,將可針對經濟弱勢的個人或家庭,提供日常生活物資的援助,包括提供三餐。

江宜樺說,這次修法是回應民間訴求、活絡民間善心、擴大政府的照顧層面。他說:『(原音)院長特別表示,這次的修法是回應民間推動實物銀行的訴求,活絡社區的善心與資源,建構在地化的實物互助體系,擴大社會安全網的照顧層面。』

行政院長江宜樺指出,內政部上次修法時,民間團體就已提出實物銀行的訴求,但當時草案即將送入立法院,來不及納入條文中,內政部便承諾民間團體一定會在下次修正「社會救助法」時納入。江宜樺肯定相關業務在移撥衛福部後並未延宕,並順利通過修法。

江宜樺也指示衛福部積極和立法院朝野黨團及社會各界溝通、爭取共識,以期早日完成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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