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經自貿合作 台灣利益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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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翟思嘉台北28日電)針對台灣自經區與大陸上海自貿區的經貿合作,陸委會今天表示,按規劃,區與區之間的試點要和FTA或ECFA後續談判配合,以台灣利益為前提評估。

中國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德銘26日在台參觀遠雄自由貿易港區時承諾業者,回大陸後會考慮建立台灣自由經濟示範區與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港區的單一窗口,作為未來聯絡投資事項之用。

對此,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兼發言人吳美紅下午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依照自經區第1階段推動計劃,區對區合作是接軌國際的措施之一,合作對象不限於大陸,日本、韓國也都是區對區合作試點選項之一。

吳美紅說,政府希望藉此擴展海外腹地,創造全球發展利基。但區對區試點要跟自由貿易協定(FTA)或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後續談判配合,政府會以台灣利益為前提,經詳細評估及磋商後才會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