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寶電腦: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與華寶通訊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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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年前
第二條 第11款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合併(簡易合併)2.事實發生日:102/11/283.參與合併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仁寶電腦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存續公司)華寶通訊股份有限公司(消滅公司)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華寶通訊股份有限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華寶通訊股份有限公司係仁寶電腦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持股達90.39%之子公司,爰依公司法第316條之2及企業併購法第19條進行簡易合併,係為同一集團之組織整併。7.併購目的:為仁寶電腦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華寶通訊股份有限公司股權案之後續集團整併計畫,以因應產業發展趨勢與集團未來規則發展,並藉以提升競爭實力,增進雙方股東權益。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簡化組織架構,提升營運效率並增進雙方股東權益。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公司預期此合併案的完成,將可統合資源、提供更全面之產品服務、增進研發能力、提升營運效率,進而強化公司競爭實力,對日後每股淨值與每股盈餘應有正面之助益。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每股合併對價為新台幣50.8元,與公開收購案之每股對價一致。11.預定完成日程:併基準日為103年2月27日。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自合併基準日起華寶通訊股份有限公司之所有權利及義務均由仁寶電腦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概括承受。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仁寶電腦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所營業務主要為3C電子產品之研發、設計、產製及銷售。華寶通訊股份有限公司,所營業務主要為無線通訊產品之製造。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不適用。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不適用。16.其他重要約定事:無。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18.其他敘明事項:無。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