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2款1.事實發生日:102/11/282.公司名稱:和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不適用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委託代收價款機構: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台灣中小企業銀行五股分行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第一商業銀行華山分行(2)委託存儲專戶機構:台灣中小企業銀行化成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