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金管會主委曾銘宗昨表示,中信金控回報最新進度,兄弟象隊將由一家熱愛棒球的育樂公司買下,而中信金是透過廣告贊助公司,這家育樂公司不是中信金的關係企業,符合金控法相關規定。他強調,中信金對兄弟象的廣告贊助,只要能提升金控或銀行形象,且符合公司治理,金管會都將給予高度支持。
根據金控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金控機構投資對象若非金融相關企業,不得超過該公司實收資本額的五%。換言之,根據法令,金控機構是無法直接買下且經營棒球隊。
對此,曾銘宗昨天赴立法院財委會備詢,立委盧秀燕詢問中信金是否能入主兄弟象?曾銘宗表示,根據中信金回報內容,中信金旗下銀行或金控大股東都不會買,買主是一家育樂公司,且不是中信金的關係人,中信金會以廣告贊助這家育樂公司。
曾銘宗強調,樂見金融機構支持體育與公益事業,只要依照公司內部政策和公司治理原則,金管會也會去了解與釐清,這家育樂公司與中信金的關係。
至於這家公司是否為中信育樂公司?實際買家是否為中信金大股東辜仲諒?成交金額是否為四億元?曾銘宗說目前還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