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要舔女同事腳趾 伸舌抓腿吃官司

自由時報/ 2013.11.28 00:00
〔自由時報記者錢利忠、魏怡嘉/綜合報導〕23歲陳姓男子抓著44歲女同事阿滿(化名)的雙腳,舌頭伸出,作勢要舔她的腳趾,阿滿叫喊:「不要啦!」陳男仍抓著不放手,結果被士林地檢署依強制罪起訴。

起訴書指出,陳男與阿滿受徐姓友人委託,今年8月到文化大學宿舍幫忙搬遷,過程中聊到情色話題,陳男笑說:「我朋友說可以舔腳趾頭!」隨即抓起阿滿的小腿,作勢舔吸。

女同事大陳男21歲

阿滿的年紀大陳男21歲,足以當他母親,以為對方只是開玩笑,卻見陳男的舌頭漸漸逼近腳趾,嬌羞急怒喊:「不要啦!」阿滿想抽腳,陳男卻不鬆手,阿滿說不要的語氣,也漸從害羞轉為懼怕。

接著二人拉扯,阿滿的腳踢到櫃子,身體也因使力過度造成多處瘀傷,事後持驗傷單向北市警士林分局報案,警方依強制猥褻罪嫌法辦。士林地檢署調查,陳男承認抓阿滿的腳,但未舔到腳趾,檢方因此認定不構成強制猥褻罪,依強制罪起訴。

醫師︰像戀物癖及強迫症

新光醫院精神科主治醫師張尚文表示,此案例像「戀物癖」及「強迫症」雙重表現,因強迫症患者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為,治療上或可用藥物,但治本要從心理層面著手。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