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9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11/272.減資緣由:本公司99年買回公司股份已屆滿三年,未轉讓員工之股份予以註銷。3.減資金額:新台幣140,000元。4.消除股份:14,000股。5.減資比率:0.044%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314,781,500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NA8.其他應敘明事項:(1)減資基準日為102/11/30(2)原102/4/25之公告議案未達註銷期限,所以尚未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