燁興公司:代子公司義大華都企業(股)公司公告擬與母公司(燁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簽立土地不動產買賣契約修正協議書。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2 年前
第二條 第20款1. 原公告日期:101/12/262.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代子公司義大華都企業(股)公司公告董事會通過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3.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一、本公司於101年12月27日與燁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燁興公司)簽立高雄市鼓山區龍東段地號16、17及18號之土地不動產買賣契約書。二、由於本公司於101年2月向高雄市政府提出建造執照申請,因申請作業繁瑣,至102年10月3日才取得建造執照,以致影響後續辦理融資貸款之進度,亦造成本公司不及於102年12月27日前支付買賣價金尾款。三、擬向燁興公司申請延後支付買賣價金尾款,並簽訂土地不動產買賣契約修正協議書,將支付買賣價金尾款日期修正為103年12月27日前支付,且申請不視為違反上述土地不動產買賣契約書之約定。4.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不適用5. 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簽訂契約修正協議書等其他相關事宜,尚待母公司(燁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召開董事會決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