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還丟包?給千元醫藥費 說詞兜不攏
TVBS/
12 年前
台中一名90歲的老先生,上星期六在早上外出運動回家路上被撞,當時肇事車上3個年輕人,沒有把老先生送醫,而是載他回家、丟包在老先生住家附近的路口;但昨天肇事駕駛出面坦承有撞到人,但澄清,當時是老先生自己說,給他1000元醫藥費、送他回家就好。
救護車獲報趕來,90歲的老先生,蹲在路邊,被攙扶起、固定在擔架上,送醫時頭還不停張望,意識清楚,但送醫後,人陷入昏迷,還在加護病房。而讓家屬生氣的是,90歲的老先生,一早出門運動,在路口被人開車撞到,但肇事駕駛、還有車上另外2個人,卻把人,丟包在路口。
遭撞老翁姪子:「停下來,就放在路邊。」記者:「距離住家有多遠?」遭撞老翁姪子:「大概10公尺。」
肇事駕駛李先生:「我們不是把阿伯丟在路上,我們當時有說要把阿伯送去醫院,然後阿伯跟我說他要回家,然後我們有送到阿伯回家。」
肇事駕駛提著禮盒來到醫院探望,對於丟包否認,回想意外發生的時間點,也就是上星期六,肇事駕駛說,當時在台中市豐原的這個路口撞到老先生,就立刻下車查看,原本要送醫,但老先生堅持要回家,沒有肇事逃逸。遭撞老翁姪子:「他們有承認撞到人。」記者:「但是說沒有丟包的意思?」遭撞老翁姪子:「對。」
肇事駕駛李先生:「他說拿1000元給他去看醫生,然後我們就拿給他1000元,我們有送他回家。」
記者:「他在車上跟你們講的嗎?」肇事駕駛李先生:「對對對,沒錯沒錯。」
肇事駕駛說,和老先生在車上達成1000元醫藥費的協議,所以才會直接送他回到住家附近的路口,但現在,老先生被撞,骨盆破裂,傷勢嚴重有生命危險,儘管雙方真的有1000元錢醫藥費的共識,但駕駛沒有盡到救護責任,仍屬肇事逃逸,依公共危險罪函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