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官員指出,依國際飛航情報作業機制,各飛航情報區如果因為飛航作業需要,會發出公告要求其他情報區及航空公司發出飛航計畫,這是屬於國際民航作業慣例。依據國際民航組織第二號附約,各國民航飛航服務主管機關需將其收到的飛行計畫轉送予相關單位,也包含軍方,以避免相關民航機被誤認為不明機,而遭遇可能的攔截。
民航局官員指出,依國際飛航情報作業機制,各飛航情報區如果因為飛航作業需要,會發出公告要求其他情報區及航空公司發出飛航計畫,這是屬於國際民航作業慣例。依據國際民航組織第二號附約,各國民航飛航服務主管機關需將其收到的飛行計畫轉送予相關單位,也包含軍方,以避免相關民航機被誤認為不明機,而遭遇可能的攔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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