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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交友陷阱多,警慎警慎再警慎!

大成報/ 2013.11.26 00:00
【大成報記者林純弘/台北報導】婦幼隊為提升民眾自我保護認知,針對近日社會矚目之婦幼議題,提供法律規定及相關注意事項,以增進民眾對此議題之認識,達到預防犯罪之目標。

壹、案情簡介

近日蘋果日報報載指出,一名原本已論及婚嫁之女子,年初與上網認識的男網友相約西門町遊玩,未料喝了對方給的咖啡後昏迷遭性侵,還被帶至小套房軟禁,除脅迫結婚還逼她下海賣淫,她受不了逃跑慘遭毒打,惡夫甚至派三名小弟輪流性侵她,最後餵毒過量暴斃。

貳、案件分析

網路陷阱多,許多歹徒會利用虛擬的網路世界化身成各種身分或編織各式各樣情境使人迷惘而掉入陷阱,故使用網路交友需謹記三不政策,即「不沉迷」、「不暴露」、「不私下交往」:不要過於沉迷網路而影響生活作息;不過於暴露個人資料及不進行裸露性高的視訊行為或傳送過於暴露之照片;與網友會面應選擇公開、明亮之場合,並且不要單獨赴約見網友,盡量結伴同行,即使是認識之對象,見面前亦應告知家人赴約之時間、地點,以及返家之時間,使家人能確保行蹤安全。

參、網路交友自我保護注意事項

1. 不留個人資料

2. 不和不認識的網友單獨見

3. 不要食用轉手過之食物、飲料

4. 不玩容易引起性慾之遊戲,例如國王遊戲

5. 不要隨意參加不認識或不熟識的網友所舉辦之「揪團活動」

6. 不搭乘對方的車,以免自斷逃跑機會

最後,要相信自己的直覺,如感覺不對時,你有權利拒絕,說「不」,並且「離開現場」。享受交往朋友之快樂,亦要當心自身之安危。更多自我保護知識,歡迎上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網站(http://wpd.tcpd.gov.tw)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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