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項「特定祕密保護法」的目的,是達成美國提出的訊息保密要求,讓未來日本新設的情報單位能和美國合作並交換訊息。
法案授權內閣部會可將任何涉及國防和外交的訊息無限期列為機密,並祭出監禁10年的重刑處罰洩密公務員,報導機密訊息的記者也可能被處以5年徒刑。
在經過一個上午的辯論之後,眾院國家安全保障特別委員會已通過這項法案。根據日本媒體報導,這個由日本首相安倍晉三所屬的執政黨所組織的委員會,一般而言總會對政府的法案放行,而這也為今天稍後的全院表決舖路。
這項法案將賦予日本當局更大權力來決定何為國家祕密,並且嚴懲洩密者。鷹派的安倍告訴委員會,這項法案既非限制新聞自由,亦非鼓勵當局去任意的劃定哪些資訊將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