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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周不公布檢驗單位 學者:奇怪

中央商情網/ 2013.11.26 00:00
(中央社記者韓婷婷台北2013年11月26日電)商業周刊日前報導委託抽檢8項乳品含禁藥,但以「保護消息來源」為由,堅持不肯公布檢驗機構。政大新聞學系副教授馮建三不解,認為是「奇怪說法 」。

商周的「牛奶駭人」報導一出,不僅引發乳品界風暴,更掀起包括政府單位、媒體、檢驗單位甚至學界間的一場論戰。外界對商周引用的「檢驗機構」相當好奇,但商周以「保護消息來源」為由拒絕公布。政大新聞學系副教授馮建三認為是「奇怪說法 」。

馮建三表示,保護消息來源通常不在這種情況下使用。他呼籲商周應盡量公布檢驗是如何做的,在什麼樣的機構單位進行,實際操作者為誰,將事情說清楚,才能取得公信力及讀者的尊敬。

他說,他不解為何商周不願意公布檢測單位,一般而言,如果消息來源被洩漏後有不再給訊息,或可能遭受損害之虞,才會有「保護消息來源」必要。但如果商周認為此一檢驗單位所檢測的結果是「真的」,且經得起「檢驗」,那這個單位理應受到更高尊重跟鼓勵才對。

他直指,商周不該「混用」全世界對媒體界的尊重,應盡量讓「真相」呈現。

商周日前以「牛奶駭人」為封面故事,報導銘傳大學生物科技學系副教授陳良宇檢測市售8款鮮乳、調味乳,發現味全、統一、光泉鮮奶中都殘留來自乳牛治療用的抗生素、塑化劑、雌激素、抗憂鬱劑等禁藥,引發消費者恐慌。

但這把火沒有燒到廠商,反而燒到自己。政府對外一直聲明,周刊所引用的學者報告沒有國家認證,可信度值得商榷。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副署長姜郁美記者會中指出,依據現行食品衛生管理法第40條規定,「發布食品衛生檢驗資訊時,應同時公布檢驗方法、檢驗單位及結果判讀依據」,政府有權要求商業周刊提供相關資訊。

食藥署已要求商業周刊在27日下午5時前補齊其他檢驗資料,如果未依規補齊將開罰。商周日前則回應指出,有義務保護檢驗機構,不會公布檢驗機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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