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2/11/262.公司名稱:劍麟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4版6.報導內容:全年EPS估約4.5元,略低於原先外界預期的5元,但優於去年的4.38元。7.發生緣由:有關報導本公司每股盈餘之預測,純屬法人及媒體自行臆測,本公司並未對外公佈財測,特此澄清。8.因應措施:公佈澄清訊息於公開資訊觀測站。9.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本公司相關之財務資訊,敬請投資大眾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