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條文明定,各級政府應在國民體育日加強全民健身宣傳。各機關、團體及企業機構應在國民體育日結合自身條件,組織單位人員開展全民健身活動。各級政府的公共運動設施應在國民體育日免費開放供民眾使用,並鼓勵其他各類運動設施比照辦理。
提案修法的民進黨立委何欣純認為,台灣民眾對體育的重視程度不高,全民健身運動發展不夠普遍,青少年的體適能更持續下降,因此,政府應從制度面著手,推展全民健身工作,並積極鼓勵民眾參與各種健身活動。
修正條文明定,各級政府應在國民體育日加強全民健身宣傳。各機關、團體及企業機構應在國民體育日結合自身條件,組織單位人員開展全民健身活動。各級政府的公共運動設施應在國民體育日免費開放供民眾使用,並鼓勵其他各類運動設施比照辦理。
提案修法的民進黨立委何欣純認為,台灣民眾對體育的重視程度不高,全民健身運動發展不夠普遍,青少年的體適能更持續下降,因此,政府應從制度面著手,推展全民健身工作,並積極鼓勵民眾參與各種健身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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