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
台新與彰銀合併路迢迢,外傳台新金開出條件,要求公股以原價買回彰銀股份,對於台新金提出的分手費,財政部長張盛和25日表示,彰銀是上市公司,且要公股以高於市價買回,「我們也沒辦法」。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25日審查所得稅法與營業稅法修正草案,多位朝野立委相當關切政府啟動公股整併,並傳出可能將由兆豐金併購彰銀,國民黨立委盧秀燕表示,既然台新與彰銀做不成戀人,結不了婚,乾脆分手算了,而台新金也開出條件,希望不賺不賠,請公股照原價買回,並詢問公股有沒有可能原價買回台新金所持有的彰銀持股?
由於當初台新金是以每股26.12元的價位買進,但彰銀25日的收盤價為18.15元,最高也才來到18.7元的價位,兩者間有一大段差距,因此,張盛和表示,彰銀是上市公司,且要公股以高於市價的價格買回彰銀持股,「我們也沒辦法」。
張盛和同時也重申財政部堅決反對彰銀與台新合併的立場,他指出,合併案必須雙方合意,財政部已多次向金管會表達過立場,他強調,台新與彰銀合併,將會影響公股及員工權益,而台新金只出300多億元,就想拿下資產上兆元的彰銀,且還是併入財團,也不符合社會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