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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橄欖油混油 義大利新法強制標示

自由時報/ 2013.11.25 00:00
〔自由時報記者洪素卿/台北報導〕防止橄欖油混油事件,義大利政府推出一系列管制措施。台灣食品藥物管理署副署長姜郁美表示,義大利是產橄欖油的國家,會有這麼多管制措施,也是因為過去經驗顯示,橄欖油從農場生產起就可能發生問題。

根據中央社報導,義大利新法強制規定橄欖油的包裝必須標示原料橄欖的產地,如果使用來自不同國家的橄欖榨油,就必須標示為 「混油」。初榨橄欖油的包裝,必須使用無法變造的瓶蓋,大型連鎖商店要以低於成本價促銷橄欖油時,必須在二十天前公告,而且每年只能進行一次。

食藥署:要求誠實標示為主

在台灣,除了針對進口油品進行邊境管理,市售油品定期抽驗之外;目前仍以要求誠實標示為主。例如,調合油必須依據標示規定,在包裝上載明為調合油,並在成分欄內明確列出內含的各種油脂品名;單一油品含量逾五成,才能稱為該油品的調合油。例如,橄欖調合油裡,就至少要有五成是橄欖油。

至於單一油脂,姜郁美指出,我國沒有生產橄欖油,所以民眾如果看到橄欖油的產地標示「台灣」,表示該油是在台灣分裝。若僅標示外國原產地,則為進口原裝油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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