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志良昨出席「宜蘭縣倡議飲食健康權」系列論壇會議,他認為營養提升與醫藥進步,讓國民活得更久、更健康,但問題食品抵銷成果,「讓我們少活幾年」,成為國家重大危機。
許多大廠產品出包,卻大喊自己是「受害者」,把錯推給上游供應商;楊志良不以為然表示,廠商賣東西掛的是他們的品牌,就必須對民眾負全責,對這種廠商必須高度譴責,也要讓他們賠到底。
楊志良說,食品問題廠商在國外的處理方式就是要讓它倒掉,我們的法官卻要由受害者證明問題食物對自身危害,那是多年後的事,受害者少活半年該如何證明?「恐龍法官」應該檢討。
建議罰款當檢舉獎金
楊志良建議,政府應訂定辦法給檢驗單位檢舉獎金,例如大學實驗室等,讓他們到處去抽驗食品,若發現問題商品便對廠商開罰,將罰款作為獎金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