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願具名的業者指出,根據內政部統計,過去十一年來,中資經內政部許可取得不動產僅一二二件,與內政部訂的上限一年四○○戶差距太大,中資從正式管道來台灣投資不動產的需求明顯不足,既然沒有需求,那總量管制訂定的意義就不大;反而是有實質需求的中資,若要購買不動產,徒增一個「屋頂」上限,製造困擾。
業者也質疑,內政部總量管制的標準是什麼?依據的條件是什麼?這些都沒有明確說明,若真要訂上限,就要有一套嚴謹的標準及依據,才不會是「空包彈」。
業者強調,最重要的是,政府應對中資炒房的問題認真看待,如果真要炒房,人頭就是一個大問題,但是這項總量管制,卻沒有對炒房或是透過人頭炒房等進行有效的預防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