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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李姓男子七度酒駕遭逮苦求放一馬,但仍遭移送法辦

大成報/ 2013.11.22 00:00
【大成報記者張立明/彰化報導】

彰化縣李姓男子已有六次酒駕公共危險之前科,仍不知悔改,日前再度被彰化警分局當場查獲酒駕,李嫌駭怕被查獲恐將入監服刑,乃向警方苦若哀求放他一馬;但警方不為其所動,仍依照規定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台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彰化分局芬園分駐所所長林永富、警員吳元傑,日前夜間執行巡邏勤務時,彰化縣芬園鄉彰南路與美華路口,發現一部重機車駕駛李○○(男、55年次),騎乘機車忽快忽慢、左右偏移,員警遂實施攔查。

李嫌一開始見警方慌張,語無倫次不斷向警方求饒並道歉,經員警對李姓男子施以呼氣酒精濃度檢測,酒測值高達0.84MG/L,李男坦承酒後駕車,但因先前已累計6次酒駕公共危險之前科,若在加上此次就是第7次了,深怕入監服刑,才向警方求饒,希望警方能手下留情,並表示以後不再犯,但警方仍依照規定,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台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彰化警分局長林中興表示,警方將持續執行取締酒後駕車工作,以遏止民眾酒後駕車違規,防制酒後駕車肇事發生,特別再次誠摯的呼籲並拜託所有的駕駛朋友,共同建立「不酗酒、不拼酒、不勸酒」之飲酒文化,並養成「開車不喝酒,酒後不開車」的習慣,以維護個人及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切勿逞一時之快,而造成一輩子無可彌補的遺憾。 

( 大成報溫馨提示:喝酒請勿過量;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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