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右看:香菸是毒品,須全面禁絕?
台灣社會是否應全面禁菸?這爭議的焦點,不在於香菸是否對人體健康有害,而在於:對於一個公認非對身體健康有助益的商品,以及對吸菸的個人消費習慣,我們社會的寬容度有多少?
在一個法治社會裡,對於個人特殊行為,只要非明定為違法的個人消費行為,是以不妨害他人權益為準來酌加限制,而非因其為較少數人的消費需求而趕盡殺絕。
近年來,台灣已在法規與實務管理上,對菸品的生產、銷售與消費有相當嚴格的管制。當菸品消費已對社會大眾見健康權益沒有什麼實質妨礙健康時,看不出有何合理理由要走向全面禁絕菸品、滅絕菸產業的地步。
近日某反菸基金會網站之部落格,由其版主兩次公開發言指稱菸業者(包括菸產業勞工)是「殺人、謀殺」,這就不僅是反對抽菸行為,而恐怕是逾越了法治社會中尊重多元價值所應有的民主討論規範了。
這些反對香菸者言論背後的出發點,顯然已不是單純地反對香菸,而是視香菸如三級毒品一樣,要全面禁絕。但,我們的社會已有全面共識,認為香菸是三級毒品而絕不可生產消費嗎?在法治社會中,必須先有共識、法律依據才能指責菸業者者是殺人犯吧!
姚欣進/社會評論者
右看:政府一體,不應禁絕
近年來,在法令修訂與政策執行上,嚴格地限縮菸市場似乎已是政府的共識。
在近日,衛福部發出新聞稿,解釋為何要依法而決定要將全台國家公園等地劃歸為禁菸區。但,問題的關鍵是衛福部的說明文字:「倡議吸菸自由,反而是傷害吸菸者與眾人健康,嚴重傷害人民生存權,形同為菸商利益護航,傷害公眾利益」。
換言之,衛福部反對民眾有吸菸的自由,認為倡導吸菸自由就是為「菸商護航、傷害公眾利益)!這說法有兩大荒謬之處。
首先,認為民眾沒有吸菸自由,實質上就是將菸品視之為三級毒品(所以民眾也沒有吸食毒品自由),而要全面地滅絕菸產業(如同政府要全面緝毒)。
如今,菸品並非屬於「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所界定的禁止販售吸食的毒品,而是合法商品,怎能說民眾沒有吸菸自由呢?
其次,指責倡導吸菸自由就是為菸商護航,這就更荒唐可笑了。難道衛福部不知台灣本土最大的菸商就是國營事業(財政部為唯一股東)的台灣菸酒公司嗎?
生產銷售菸品,乃至政府產業、財政政策之一,既然是政府一體,要批評菸商的衛福部不妨先問問它的上級單位,行政院,是否同意。
陳安君/大學教師
相關新聞
中秋佳節團聚賞月 桃市府:除虎頭山烤肉區外全市公園全面禁止烤肉
Meta智慧眼鏡恐淪偷拍工具 歐洲監管機關籲全面禁用
民主黨提法案全面禁國會股票交易 共和黨版本被批不足
高雄警「荷槍實彈」押送49箱毒品銷毀 斷絕新興毒品流入市面
960公斤毒品一次銷燬!高雄警荷槍實彈押送 斷絕新興毒品流入市面
49箱、960公斤毒品送進焚化爐!高雄警方一次銷燬近千萬元毒品
台中轎車失控連撞28車 駕駛酒測、毒品快篩後遭逮送辦
PChome全面禁售獾毛商品並要求賣家下架 PETA籲零售業跟進
緊臨塑膠工廠租空廠房 查獲喵喵毒品市值逾5000萬元
身背強盜毒品通緝又疑藏槍毒 警「靠這個」揪出嫌犯
騎士轉彎未打方向燈 見警心虛逃逸 警尾隨追查竟是毒品通緝犯
竹市警聯手海巡破獲桃園大型製毒工廠 高虹安:追本斷源打擊毒品犯罪
轉彎未打方向燈 警攔查涉毒駕男查扣毒品香菸及海洛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