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警察局基於「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精神,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七隊綜整分析相關資料,查知係遭以蘇OO為首之詐欺集團詐騙,乃報請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姜永浩檢察官指揮,刑事警察局偵七隊、刑事研究發展室及苗栗縣警察局刑警大隊、桃園縣政府警察局龍潭分局等單位共同偵辦。
此案在大陸安徽省公安廳大力協助下,彼此成立專案小組密切交換情資,經多日不眠不休循線追查,發現以蘇O龍為首之不良組合,糾集多名小弟在苗栗地區、台中地區橫行鄉里,平時從事放款、暴力討債,見從事詐騙有利可圖,涉嫌於苗栗縣設置詐騙話務機房,以假冒「上海廣電局、上海金商刑事偵查科、公安、檢察官」等名義,誆稱被害人「銀行卡涉嫌洗黑錢為由」,需將名下存款轉至所提供之「安全帳戶」進行「審查」,詐騙區域遍及大陸各省區。
該詐欺集團機房成員於招募受訓後,分別擔任第一、二、三線詐騙人員,機房成員採集中管理,於每週一進駐後直至週五下班始得離開,不得隨意進出機房,機房地點選定苗栗縣頭份鎮高級透天別墅,並於機房外安裝多組監視器系統,並將所有窗戶拉上窗簾,不定期搬遷機房位置以躲避警方監控查緝。
經長期跟監蒐證鎖定該詐騙集團據點後,見時機成熟,持拘票、搜索票前往查緝嫌犯蘇○○(男、66年次、苗栗人)、張○○(女、65年次、苗栗人)、王○○(男、76年次、台中人)、林○○(男、64年次、彰化人)、 黃○○(男、79年次、苗栗人)。等5人到案,並查扣話務資料筆記本1本、電腦1台、手機6支、西瓜刀1支、球棒1支、棍棒1支、現金等贓證物帶案偵辦。
警政署呼籲,詐欺犯罪危害民眾財產安全甚鉅,詐騙集團對兩岸民眾詐騙手法類似並不斷推陳出新,如有民眾遇到這類訊息,務必提高警覺,預防成為詐欺被害人,有任何疑問可撥打警政署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詢或就近洽詢鄰近派出所諮詢,以防止被騙。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與本局再次重申兩岸共同打擊犯罪的決心與信念,不會因跨境問題或藏匿於境外而受到限制,兩岸警務人員將持續致力共同打擊犯罪的合作與努力,保護民眾生命全財產安全,維護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以符合兩岸政府及民眾之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