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渡林克穎 羅瑩雪:最快明年1、2月

中央廣播電台/王韋婷
12 年前
英國商人林克穎在台灣酒駕撞死人後潛逃出境,日前在英國被捕,台灣和英國針對林克穎案簽署引渡瞭解備忘錄,爭取引渡林克穎回台灣。法務部長羅瑩雪今天(21日)表示,林克穎方面不斷抗告,要求不要引渡回台灣,台灣也不斷以訴狀反駁;羅瑩雪表示,相信英國是有制度的國家,希望最快明年1、2月能將林克穎引渡回台。

2010年在台灣酒駕撞死人又肇事逃逸的英國籍商人林克穎,在台灣被判刑後,2012年在友人協助下潛逃出境,法務部向英國請求司法互助,台英在今年10月針對林克穎案簽署引渡瞭解備忘錄,並隨即在蘇格蘭逮捕林克穎。

法務部長羅瑩雪21日受訪時表示,英國制度非常嚴謹,不論是羈押或引渡都要分別開庭,林克穎不斷透過律師抗辯,主張不要引渡回台灣,而我方也不斷以訴狀反駁。

羅瑩雪表示,英國時間21日要開延押庭,不確定是否會延押,若要開引渡庭還需要2個月的時間;她樂觀認為引渡回台的機率高,最快明年1、2月可望將林克穎引渡回台。她說:『(原音)現在我們覺得是高的,因為如果不高的話,當初他們就不會跟我們簽這個備忘錄,他們就不會幫我們抓人,這是我們從樂觀角度去推斷;但是實際上最後結果是怎樣,大家知道訴訟結果最後怎麼樣,還是要看最後的法官。我們也不敢估得太快,因為一般來講引渡庭要2個月左右開的話,現在11月就會變1、2月,所以還要一些作業程序。』

羅瑩雪表示,法務部政務次長吳陳鐶9月前往英國講習,與英國高層接觸後,台英分兩地簽署引渡瞭解備忘錄,台灣10月9日簽署、英國10月16日簽署;由於有線報顯示林克穎可能要搬家,因此簽署完隔天隨即逮捕林克穎,法務部才鬆了一口氣,羅瑩雪也感謝英國動作迅速、全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