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獨聯體政府首腦理事會結束後舉行的記者招待會上回答提問時說:“我們多次作出評論,這段時間在對後果、優點和問題方面的立場沒有任何改變。”
他強調:“我想等待結果,看看我們的朋友烏克蘭11月份的結果是什麼,並根據這個結果作出一定的結論。”
梅德韋傑夫指出,獨聯體政府首腦理事會會議討論了獨聯體自由貿易區條約第18條和6號附件。他說:“我們應該誠實對待彼此。很自然,我們應該形成未來的法律立場。”
他補充道,“我們首先進行磋商,隨後可能採用這種限制措施”。
他說:“規定已經有,如果出現這種情況,那麼關稅同盟和其它(獨聯體)國家可能應用它。”
獨聯體自由貿易區條約6號附件規定,關稅同盟成員國可以對從與第三國或者同盟締結自由貿易制度協議國家進口的商品設立保護性關稅。實行保護措施的條件是:從這類國家進口量的增長給關稅同盟成員國的工業造成損失或者有造成損失的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