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圖)遭漁民捕捉上岸的各種鯊魚。 (圖/荒野保護協會提供、文/姜林佑)
年捕7萬噸 全球第4大捕鯊國
荒野保護協會自2011年發起「愛鯊DNA檢測計畫」,動員分會志工,採集市場、漁港、年貨大街等地共1千份鯊魚肉樣本,進行生命條碼分析,結果發現有高達9成8的樣本是國際自然保護聯盟(IUCN)編列的近危魚種,該項研究日前也登上國際學術期刊《公共科學圖書館》。
身為海洋食物鏈頂端的掠食者「鯊魚」,是鞏固海洋生態系的重要物種,牠的存亡,代表著海洋生態的完整與平衡。
據漁業署官方統計,台灣年捕鯊魚量約有7萬噸,是7月「野生動物貿易研究委員會」出版調查報告中全球第4大捕鯊國。
荒野保護協會發起「愛鯊DNA檢測計畫」,與中研院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研究員陳昭倫合作,耗時3年,進行全台16個縣市超市、漁港等地的採集鯊魚肉,並交由中研院進行抽樣檢驗、生命條碼分析。在548份有效樣本中,陳昭倫發現20種鯊魚,其中19種被國際自然保護聯盟列為近危、易危或瀕危魚種,包含花鯊、淺海狐鮫、平滑白眼鮫、紅肉丫髻鮫等,其中有6種鯊魚已被區域漁業管理組織發出禁捕令。
陳昭倫強調,「鯊魚的消失就意味著海洋的崩解,海洋的崩解將會使得人類文明漸漸消失。」他指出,該項研究還不包括亞洲國家喜愛食用的魚翅,因魚翅僅佔鯊魚體不到5%的比例,無法透過生命條碼分析。在權衡海洋生態和漁業環境的情況下,漁業署自2012年推動「全魚上岸」和「全魚消費」改進措施,徹底杜絕漁民為捕撈更多鯊魚,採取「割鰭棄身」的行為。
不過陳昭倫指出,不停地消費海洋食物鏈頂端的鯊魚、鮪魚,只會將海洋生態推向瓦解的境地。
「保護鯊魚才能讓漁民永續經營。」立委田秋堇表示,面對自然資源越趨匱乏的現今,在兼顧物種平衡與未來世代的前提下,睿智地使用自然資源才是永續之道,否則若再重蹈之前北大西洋鮪魚事件,漁船被拆、出海捕魚要有國際組織陪同,對漁民來說是莫大的傷害,她呼籲,漁業署應成為國際間保育海洋的領頭羊,不要等到制裁再保育。
改良漁獲紀錄表為首要任務
前愛鯊計畫召集人海龍王愛地球執行長林愛龍強調,鯊魚的保育和管理必須從改良現行鯊魚漁獲記錄表開始。不過她指出,漁業署的漁業統計年報僅記錄了大鯊、黑鯊、水鯊等5種,與國際間的漁獲記錄表相比,非常粗糙;她提出了一份內含12種鯊魚分類的名單呼籲,漁業署將要在2014年執行鯊魚DNA檢測,即時改進鯊魚漁獲登記表,才能真正保護瀕危鯊魚。
漁業署遠洋組保育科科長吳明峰解釋,漁業統計年報的資料僅統計了台灣每年前5大捕鯊魚種,他們在交由漁民填寫的漁獲報表中,已列了10多種鯊魚魚種。此外,國際間禁捕的鯨鯊、大白鯊、象鮫和巨口鯊,漁業署都已經建立了通報機制,漁民若有捕獲,需要向漁業署通報,漁業署會在經過生物採樣等流程後,標籤放流。
吳明峰強調,國際自然保護聯盟編列的瀕危、易危或近危鯊魚種是屬於預警性質,所以漁業署並不會將國際自然保護聯盟上列出的瀕危魚種,列為國內禁捕選項,一切禁捕腳步將跟隨各洋區漁業管理組織的協議,轉為國內的法規。
▲前愛鯊計畫召集人海龍王愛地球執行長林愛龍強調,鯊魚的保育和管理必須從改良現行鯊魚漁獲記錄表開始。(圖文/姜林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