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警察打擊犯罪機動力 彰縣汰換嶄新警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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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張文熹/彰化報導

彰化縣警察局今年度採購巡邏車33輛、小型警備車1輛、巡邏機車166輛,20日上午在警察局側門廣場舉行授車典禮並進行校閱,縣長卓伯源主持,警察局長官政哲強調,縣府基於充實警察裝備是打擊犯罪、維護治安工作的必要作為,全力支持警用車輛汰舊換新,以落實治安維護工作,營造一個安定、安心、安全的居住環境。

縣長卓伯源指出,自民國95年至102年以來共編列經費2億4,633萬元,分別汰換巡邏車260輛、偵防車63輛、小型警備車4輛、勤務車6輛、巡邏機車1,066輛、偵防機車37輛等,是縣內近年來裝備妥善率最高的時期,大為提升警察打擊犯罪機動力,也發揮維護治安的成效。

卓伯源表示,今年度採購166輛警用巡邏機車,因為體積小、機動性高,不受地形限制,且具有節能的功用,將可發揮「螞蟻雄兵」的功效;此外,新採購的33輛巡邏車為高底盤車,可協助颱風期間的救援工作,其中8輛為高底盤4輪傳動吉普式巡邏車,撥配給轄區崎嶇不平陡坡路面與大肚溪、濁水溪河道的分駐(派出)所,相信,此批警用車輛投入治安行列後,將更能有效提升打擊犯罪,助益維護治安。

官政哲表示,今年度汰換嶄新警用車輛,除提升員警執勤能力外,並能鼓舞提振員警士氣,縣警局將持續維護治安的強烈使命感,強化推動治安維護工作及落實為民服務的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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