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國國家法庭裁定意味,江澤民和前國務院總理李鵬等人一旦走訪海外,便可能遭逮捕。
兩個西藏維權團體和1名具西班牙國籍的喇嘛2006年根據西班牙法律,控訴兩名大陸領導人和其他官員於80和90年代在喜馬拉雅地區,對西藏藏民犯下「種族滅絕、違反人道罪、虐待和恐怖主義罪行」。
儘管兩名大陸前領導人不太可能出現在西班牙法庭的被告席,不過這起案件類似西班牙前法官賈爾松(Baltasar Garzon)對智利獨裁者皮諾契特(Augusto Pinochet)發出拘捕令,最終導致皮諾契特1998年在倫敦遭逮捕。
西國國家法庭10月也針對涉嫌犯下西藏種族滅絕罪,起訴大陸前國家主席胡錦濤。
大陸國營媒體今天刊出大陸全國政協民族和宗教委員會主任朱維群在西國法庭做出裁定前的訪問。朱維群稱此案荒誕無稽可笑。
朱維群說:「如果有哪個國家的法院接受這個起訴,也是自取其辱。有種的你就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