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墮胎法暫緩 美最高法院駁回

中央廣播電台/林步昇
12 年前
美國最高法院19日宣布,拒絕封殺德州限制女性人工流產(墮胎)的法律。

這項法條規定,實施人工流產手術的特約醫生,必須擁有在手術點48公里內醫院的收病人住院特許權(admitting privileges),以利病人若出現術後併發症,可前往就醫。

反對人士指出,如此一來,德州有超過三分之一的人工流產診所都得關門大吉。

德州一群婦女及醫生先前聯合上訴,要求美國最高法院至少得暫時禁止該法實施。

但最高法院表決後以5比4將上訴駁回,象徵保守派大法官意識型態的勝利。

保守派法官史卡利亞(Antonin Scalia)在判決書中寫道,「若州法無違憲之虞,最高法院就勒令該法暫緩實施,實有違聯邦體制核心原則」。

自由派法官布雷爾(Stephen Breyer)則代表持異議的法官寫道,「住院特許權的規定生效之前,德州原先的情況是婦女若需要人工流產,會有一定管道取得相關診所的服務。」布雷爾說:「我贊同維持原狀,但地方法院卻認為窒礙難行、議題敏感並具有法律爭議。」

儘管美國最高法院早在1973年1月「羅訴韋德案 (Roe v. Wade)」中便將人工流產合法化,人工流產在美國政治圈仍是爭議不斷。近年來,不少州已通過相關法律限制人工流產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