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旺生等為首的山老鼠集團,分工細密,徐旺生指揮盜林、銷贓,張富甥負責搬運、把風,越勞鄭文創則找越南同鄉上山砍伐、裁切、背負角材,謝文錠、劉高甫、吳益驎、曾偉銘負責接送,吳宥蓁當時是張富甥女友,也協助把風指揮,而越勞范青黃充當搬運工。
去年11月到今年3月間,該集團到大同鄉太平山事業區第52、53林班地盜伐4次,其中3人在3月14日落網,警方陸續查獲9人送辦。
承審法官認為,生立木及風倒枯死木均屬森林主產物,受森林法保護,盜伐國有珍稀扁柏,嚴重侵害森林保育與國家財產,除了重罰,並對首腦加重其刑。
其中,徐旺生被判處4年徒刑,併科300萬元罰金,張富甥3年6個月徒刑,併科300萬元罰金,謝文錠、鄭文創各處2年徒刑,併科260萬元罰金,劉高甫、吳益驎、范青黃、曾偉銘、吳宥蓁各處8個月徒刑,各併科259萬多元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