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泰全與潤泰新日前連袂赴證交所說明,潤泰集團今年8月14日與轉投資關聯企業高鑫零售(中國大潤發)大股東歐尚集團簽訂新股東協議,因新的股東協議造成潤泰集團「喪失控制力」,根據31號公報規定,需在喪失控制力的時點,認列其持有中國大潤發持股帳列成本與公允價值的價差,且於當期損益表認列。
此也造成潤泰全及潤泰新第3季報表暴衝,引發市場討論。
證交所表示,根據2010年版的IFRSs公報,就「喪失控制力」的時點,需就帳列成本與公允價值的差異數,認列於當期損益表的調整數,因此不能說潤泰全及潤泰新目前的會計表達方法錯誤。
但是就「喪失控制力」的認定,外界有所疑問,證交所也會要求其進一步提供新的股東協議內容,並提供說明,以實質認定是否在新的契約行為下就可認定為喪失控制力。
就2013年最新版本的IFRSs規定,就「喪失控制力」的時點,並未要求一次性認列帳列成本與公允價值的差異數,證交所表示,此部分潤泰全與潤泰新已在財報附註項中揭露,證交所也已要求其於重訊中完整說明,未來若適用最新版本,需要重編前期財報,與最新版本接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