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39款1.事實發生日:102/11/182.違規情形:金管會於102年度國外投資專案業務檢查時,發現子公司國泰人壽有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情事。3.該主管機關之處分情形:一、102.07.26收受金管會102年度國外投資專案業務檢查報告所提缺失事項之陳述意見通知書,即於法定期間內函覆陳述意見書。二、金管會依保險法第171條之1第4項規定,核處罰鍰新臺幣60萬元整。4.預計改善措施:子公司將依照處分文內容處理。5.對公司營運之影響:罰鍰新臺幣60萬元。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