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指陸資不設限 經濟部澄清

中央商情網/
12 年前
(中央社記者王靖怡、林孟汝台北2013年11月18日電)民進黨籍立委鄭麗君今天說,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還未送立法院,經濟部用行政命令開放中資;經部說,還未生效,等服貿協議生效後,再公告實施日期。

鄭麗君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經濟部14日修正公布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規定中國投資人投資自由經濟示範區示範事業,不受投資業別項目、限額及投資比率限制。這應送立法院審查,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廢止,並儘速制定中國人來台投資條例。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行政命令經審查後,發現有違反、變更或牴觸法律者,或應以法律規定事項而以命令訂定者,應提報院會,經議決後,通知原訂頒機關更正或廢止。

與會的民進黨籍立委陳其邁說,中資透過自由經濟示範區「前店後廠」模式,只要在示範區設店,後續工廠在示範區外一併適用,對中國不設防,他要求須等中國人來台投資條例及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完備後,再審議相關投資許可辦法。

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召集人賴中強表示,為避免立法院審查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時,刪除開放項目,經濟部再以行政命令開放,他要求一定要等中國人來台投資條例法制化後才審服貿協議,否則將抵制。

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受訪說,等服貿協議生效後,再以行政命令公告實施日期。

經濟部官員說,修正內容有關中國大陸資金投資自由經濟示範區示範事業,其中製造業放寬比照外資,服務業則不高於台灣在世界貿易組織的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