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泰創新:媒體報導澄清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2 年前
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2/11/152.公司名稱:潤泰創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及工商時報6.報導內容: 有關工商時報中華民國102年11月15日A1版及A3版報導本 公司中華民國102年累計前三季淨利為新台幣(以下同)294億 元、每股盈餘28.83元是依IFRS在Q3財報為一次性認列,之 後將依權益法認列轉投資中國大潤發的損益,暨經濟日報同 日A3版報導本公司依2010年版國際會計準則重新依公允價值 調整轉投資持股認列方式為「美麗錯誤」等情。7.發生緣由: 查本公司旨揭期間損益,主要係因轉投資之關聯企業 Concord Greater China Ltd.(下稱CGC)於西元2013年8月14 日與大股東歐尚集團訂立股東協議(「新股東協議」),修訂 於西元2010年12月12日訂立的股東協議(「現有股東協議」)。 此一更動係屬被投資企業(A-RT Retail Holdings Ltd., 下稱A-RT)為聯合控制個體成為CGC之關聯企業,CGC對轉投 資之企業個體A-RT 具重大影響力,更動時依我國現行之國 際會計準則第28 號及第31 號規定,除應以公允價值重新衡 量其對經營個體之投資,以簽訂「新股東協議」當日之投資 帳面金額與公允價值之差額,計入損益外,並繼續採權益法 認列所投資企業個體之損益,均符合IFRS等相關規定。 前述會計原則之適用及處理,均經會計師核閱出具報告, 並於本公司中華民國102年第3季會計師核閱報告附註三(三) 及六(十)5中揭露。有關附註三(三)及六(十)5內容列示如下: 附註三(三):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 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經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實際 適用應以金管會規定為準之新準則、解釋及修正之影響評 估如下: 依目前已由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 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聯合協議」及國際會計準 則第28號「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2011年修正)規定對 合資之投資成為對關聯企業之投資時,企業應持續適用權 益法而不對保留權益作再衡量,且並未針對原國際會計準 則第31號「合資權益」中,對聯合控制情形發生變動時以 公允價值衡量其對原聯合控制個體剩餘投資之規定提供過 渡性規定。另依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 變動及錯誤」之規定,企業首次適用某一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所產生之會計政策,如該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對該變動並 無特定之過渡規定,或自願變動一項會計政策,則應追溯 適用該變動。『故依前述說明,相關規定若經金管會認可 將可能導致本公司應迴轉依附註六(十)5.所述重新衡量 所認列之投資收益』。 除上段所述外,本集團現正評估上述新準則、解釋及修正 之潛在影響,故暫時無法合理估計對本集團合併財務報告 之影響。 附註六(十)5 本公司之關聯企業Concord於民國102年8月14日與Auchan Group 簽訂之新股東協議, 修訂於民國99年12月12日訂 立之股東協議。前揭股東協議更動後,Concord 對轉投資 之企業個體(A-RT Retail Holdings Ltd.)之經營具重大 影響力,並依我國現行適用之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及第31 號規定處理其權益。因此,Concord以公允價值重新衡量 其對經營個體之投資,並以簽訂「新股東協議」當日之投 資帳面金額與公允價值之差額,計入損益,本公司依對關 聯企業之持股比例認列之投資利益約為258億元。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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