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長劉政鴻的胞弟劉政池被控涉嫌竊佔陽明山國有地,用以興建溫泉別墅「七七行館」,不但將1,000多坪國有地闢為觀景草皮,檢方甚至挖出地道密室。
檢方約談劉政池等人到案說明,訊後認為劉政池犯嫌重大,且有勾串共犯證人、逃亡之虞,因此以刑事訴訟法聲請羈押。
士林地方法院15日召開羈押庭,裁定被告劉政池以新台幣3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士林地方法院行政庭長李育仁說:『(原音)被告劉政池先生涉犯刑法竊佔罪嫌,而且被告入出境頻繁,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有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1款之事由,但無羈押必要,准以新台幣3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於被告住居所,且限制出境、出海。』
至於劉政池的2名女兒,已經在14日晚間分別被檢方諭知以新台幣100萬跟200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