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貓眼的世界:我愛你,我們成家吧

立報/本報訊 2013.11.14 00:00
■黃懷軒

我愛你,所以我們結婚吧。這句話是否成真,事實上其實不需要法律的擔保,但法律所能給的只是一些社會上行政方面的保障與價值,例如有人在你快要葛屁時幫你簽手術同意書。婚姻制度由法律上讓你的伴侶成為家族親人的一員,但卻無關情感,無關愛不愛,那是個人的選擇,許多結婚的人其實一點都不相愛,但他是你法律上的親人;同樣的,也有許多人即便再相愛,情感上早已視對方如親人,卻無法結婚或成家。

近日因為「多元成家」法案引起一堆不同聲音的脣槍舌戰,但細看多元成家法案其實包含了三件事,一是婚姻關係去性別化,想要結婚的兩個人,只要不抵觸其他法令(如直系血親不得結婚),皆可進入婚姻關係;二是無法或不願進入婚姻關係的兩人,可以登記為「伴侶」,基本上仍是一對一的關係,除了排除婚姻關係裡性忠誠的要件之外,任一方可單方面要求終止伴侶關係,其他法定的權利義務和婚姻關係是相同的;第三是多人家屬,主要規範不必血緣關係也可以合法成為家屬,並不限人數,但任何成員皆可依個人自由意志單方面決定退出,我覺得這法條的開頭寫得挺好,「稱家者,謂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而同居之團體」。

最主要的反對聲音還是保守地認為應該堅守一男一女才可以組織家庭的衛道或自然觀念,或是不明就理的狹隘解釋法案內容,從而提出將會造成家庭倫理破壞或亂倫、雜交等社會問題。事實上細看法條的相關內容,這些反對與擔心都是多餘,因為僅有傳統婚姻的現在,家庭倫理破壞或亂倫、雜交等社會問題並不是不會發生。法案並沒有抵觸現行的任何法律,這些反對的理由,只是狹隘地一種「不選擇婚姻關係的人就是為了規避性忠誠」的偏見,以為別人滿腦子只想著打炮,所以雜交、亂倫等質疑油然而生,卻不考慮世上的人們其實每個人都有可能有更複雜的原因。至於教養孩子,有誰可以保證一個爸爸一個媽媽的傳統法定家庭才可以保障孩子一個成長的健全的環境?

不論結婚、伴侶或組織家庭,最根本的要件都是愛,不是法律。即便合法一夫一妻,仍有需多沒有愛的家庭;同樣的,現行法律不允許,但仍有許多因愛而存在的「家」。何以我們的社會應該要將它們排除在法律的保護或管束之外?剝奪他們法律上的權利?

若是彼此無愛,夫妻爹娘都是屁。當有一天,凡是相愛的人都可以說:「我愛你,我們成家吧!」這時候咱們的社會才真正懂得什麼叫做愛與尊重。

(展示設計師)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