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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櫃股王寶齡富錦 新藥公告未盡詳實 遭罰40萬元

鉅亨網/鉅亨網記者張旭宏 台北 2013.11.14 00:00
興櫃股王寶齡富錦(1760-TW)因對外公告未盡詳實,過去並未揭露須支付33.4%及50%分潤金給原發明人,由於此資訊對於股價有重大影響,因此櫃買中心祭出重罰,開出40萬元罰單。

寶齡明年獲取藥證的腎臟新藥Nephoxil,由於必須支付新藥發明人許振興權利金,簽約金為35萬美元,產品上市銷售後依淨銷售額支付7.5%;授權專利過期後降低為2%。另外,產品若上市銷售後每年最低應支付權利金是5萬美元,因此未來上市銷售權利金只能拆解一半,與市場落差太大。

櫃買中心認為,寶齡發腎病新藥Nephoxil開發進度對其興櫃股票價格具重大影響力,但寶齡歷次揭露腎病新藥資訊時,只揭露收取里程金及產品銷售權利金權利,從未詳實揭露其同時須分別支付33.4%及50%分潤金給原發明人,資訊對證券價格具有重大影響,因此認為公告未盡詳實,因此祭出重罰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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