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治水6年600億 編特別預算

中央社/ 2013.11.14 00:00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14日)行政院會今天通過「流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草案,6年編列新台幣600億元,推動流域整體治理;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

經濟部民國95年公布施行的水患治理特別條例,編列特別預算1160億元辦理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條例與計畫將分別於明年1月28日屆滿及今年底執行完畢。

考量計畫執行期間各主要淹水地區都已完成流域綜合治水規劃,為加速治理進度,持續研擬下一階段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經濟部在上午行政院會提出流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草案。

草案規定適用範圍為行政院核定流域綜合治理計畫所明列的直轄市、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農田排水、水產養殖排水、雨水下水道、上游坡地水土保持及治山防洪區域。

有關預算編列,草案規定,經費上限600億元,以特別預算方式編列,得分期辦理預算籌編及審議;經費來源得以舉借債務或出售政府所持有事業股份方式辦理,不受公共債務法有關每年度舉債額度規定的限制。

草案規定,為推動流域出流管制,土地開發利用或變更使用計畫應以不增加下游排水系統負擔為原則,並不得妨礙原有水路的集、排水功能,且不能阻礙上游地區的地表逕流通過。

經濟部次長杜紫軍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說,以後大面積開發要考慮流出的水要有配套措施解決;都會區開發,都會區本身要有「海綿城市」的概念,要設能容納水的地方。

杜紫軍說,條例明訂的適用範圍與過去只鎖定易淹水地區不同,納入農田排水、水產養殖排水等,適用範圍都是地方政府管轄河川為主。

行政院長江宜樺在行政院會表示,他日前已責成副院長毛治國擔任召集人,成立水患治理檢討專案小組,徹底檢討過去8年計畫執行成效,並從「國土防災」、「綜合治水」、「立體防洪」、「流域治理」等面向,提出下一階段治水計畫,再據以籌措相關經費,讓編列的經費都能花在刀口上,發揮最大效益。1021114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