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區收停車費 A4紙公告惹怨

中央社/
12 年前
(中央社記者陳靜萍台中14日電)台中市交通局對郊區的霧峰區路邊停車格開始收費,卻只有一張小小的A4紙張公告,市議員江勝雄批評市府搶錢,搶到郊區去。

江勝雄今天在市政總質詢時指出,交通局在緊臨南投縣的霧峰區中正路、林森路開始進行路邊停車格收費,且只憑一張小小公告,引發大家反彈。他將這張A4紙拿到市長胡志強的面前問「你看得到嗎?」他質疑收費的程序不合法,「鬧區停車免收費,專搶偏鄉百姓錢」。

江勝雄表示,昨天下午停管處人員到霧峰召開協調會,當地的里長一致反對,但會議紀錄竟寫里長都表示贊成,議員黃錫嘉則建議將此事移送法辦,查清楚是否有人偽造文書。

黃錫嘉指出,路邊停車收費依照台中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自治條例及中央的相關規定,必須先召開說明會,再開公聽會或聽證會,才算取得民意,但停管處未經此程序,逕自決定停車收費,程序並不完備。

交通局長林良泰則承諾,要撤銷原在霧峰區實施路邊停車收費公告,並依法律程序,召開說明會、徵詢地方民意後,重新制定交通改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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