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2/11/142.公司名稱:致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自由時報6.報導內容:法人預估,致新全年EPS至少有6元水準。7.發生緣由:因應媒體報導澄清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該報導數字係媒體或法人自行推估,實際獲利應以本公司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資料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