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柯婦從桃園縣觀音住處出發,欲載女兒回台中老家,快到國道一號楊梅收費站時,車流擁擠,柯婦休旅車走在最內線車道,從緩行變成停下,11歲大女兒開啟左後方車門下車,站在中央緩衝區,車子隨後前行約20公尺才停,女童追上,自己開門回到車上。
柯婦到案時說,她擔任會計、壓力不小,丈夫常赴中國、美國出差,教養女兒重擔落在她身上,需要幫忙時卻孤獨一人,致情緒低落。
事發時她情緒不佳,2名女兒坐在後座吵鬧,她制止無效,氣得脫口說:「妳下車」,未料大女兒真的打開左後車門下車。
柯婦說,她嚇一大跳,大喊:「快回車上!」但後方車輛步步進逼,不得已往前滑行近20公尺等女兒上車,「絕未加速作勢離開」。
柯婦也否認後車上前關切時,她曾反嗆「關你屁事」,她說後車駛近時只瞥了她一眼,雙方未交談。柯婦懊悔說,危險行為帶給社會負面觀感,願向大眾道歉,已向受驚嚇的女兒表示歉意。
警方表示,柯婦雖無遺棄犯意,2名女兒也說「媽媽對我們很好」,但仍觸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將函送桃園縣社會局裁罰,並通報家暴中心介入;另柯婦在國道上臨停也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裁罰6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