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芳苑警分局偵查隊,查獲男子沈○源(75年次、台北市人)涉嫌提供帳戶給詐騙集團使用,向李姓被害人詐財,警方循線查獲沈嫌,通知到案說明,偵訊後全案依詐欺罪嫌將沈○源移送法辦。
芳苑警分局分局長廖誌銘表示:日前接獲李姓被害人報案因網路購物,分別被詐騙集團以轉帳未成功的方式詐騙新台幣9萬9千元,警方根據帳戶追查該帳戶係男子沈○源於中華郵政公司士林郵局所開立,警方依法通知沈○源到案說明,沈嫌表示因工作需要將帳戶交由一名自稱陳先生的男子,警方偵訊後,將沈○源以詐欺罪嫌移送法辦。芳苑分局呼籲,將個人帳戶提供給詐騙集團可依詐欺罪予以法辦,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切勿以身試法而得不償失。